1.发放失业保险金时间改为每月25日至30日之间。
2.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大额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3.劳动就业服务局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一致。
4.在领失业保险金期间已经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的,按规定应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可经劳动就业服务局审核后,在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凭票据一次性补贴给个人,银行转账发放。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领取失业保险金存折和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单据到银川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办理。
5.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自行及时接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免影响个人的医疗保险待遇